您的位置首页 >> 最新公文 >> 正文

关于印发酒泉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健康扶贫先锋行动任务分解及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5 09:27:37

酒卫监发〔2018〕103号            

 关于印发酒泉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      执法局健康扶贫先锋行动任务分解及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市局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决策部署,切实强化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党组织在健康扶贫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全市健康扶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健康扶贫各项任务如期完成,根据市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健康扶贫先锋行动” 安排部署和《市卫生计生系统健康扶贫问题整改和工作推进方案》(酒卫发【2018】320号)文件要求,现制定了《酒泉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健康扶贫先锋行动任务分解及工作推进方案的》,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酒泉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健康扶贫先锋行动任务分解及工作推进方案

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酒泉市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酒卫发〔2018〕275号)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直指短板弱项,着眼“三个落实”,推动全市健康扶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结合国家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全省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目的意义

健康扶贫先锋行动,是健康扶贫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和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各县(市、区)监督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将开展健康扶贫先锋行动作为重大工作任务,周密安排部署,着力强化落实,迅速推进实施。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形成转变作风和抓落实的强大工作合力,紧盯关键环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以良好的作风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各项政策落实,以扎实的工作打赢打好健康扶贫攻坚战,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健康基础。

二、目标任务

卫生计生监督健康扶贫先锋行动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短板和明显弱项,通过三年行动,全市卫生计生监督健康扶贫领域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各项惠民政策有效落实,“一人一策、一病一方”工作机制得到完善,有病看不了、看病就医难、健康管不好、看病费用报销不及时、医疗救助不到位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显著改善,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大幅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更加方便,满意度明显提升。

为保障上述目标如期实现,重点实施五项先锋行动:

先锋行动一:基层用药安全保障行动。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以农村、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零售药店等为重点单位,覆盖辖区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执法大检查,规范药房建设、药事管理,定期对过期药品进行清理,杜绝过期药品和霉变、虫蛀、污染的中药饮片进入医疗机构,消除农村地区群众用药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到2020年建立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及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甘卫药政函〔2018〕175号),调整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非基药使用比例,加强短缺药品信息监测,规范备案采购,完善药品采购方式,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供给,进一步降低药品采购价格。用药安全保障行动牵头部门是食药部门,卫生计生监督机构配合,具体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

牵头责任领导:谢忠斌

具体责任领导:张学

责任科室:医疗卫生监督科

责任人:张焱

先锋行动二:干部包抓政策落实行动。按市卫计委统一安排,建立干部包抓责任制度,市级负责包抓到乡,县级包抓到村,村级包抓到人。每个村确定一名干部专抓健康扶贫工作(以下简称“健康专干”),主要由包村的计生专干或驻村干部担任。健康专干负责包抓到户到人,具体承担“五帮两核”职责,即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帮助保护健康权益、帮助联系就医及转诊、帮助监督签约服务、帮助报销就医费用;核对医疗费用报销情况、核对签约服务落实情况。市综合监督执法局包抓玉门独山子东乡族乡,全面负责所包地区健康扶贫各项工作,通过强化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协调推进、政策解读等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省市《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健康扶贫整改实施方案》和健康扶贫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确保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倾斜政策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报等惠民政策全面落实,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人一策、一病一方”见到实效。具体责任领导每两月到包抓乡镇现场督促落实工作一次,每次到现场要按照包抓任务填写《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包抓干部工作考核表》具体工作方案详见附件2。

具体责任领导:王红

责任科室:职业学校卫生监督科

责任人:韦香菊

先锋行动三:监督检查“五督”行动。健全完善监督检查体系,全市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队伍,持续开展以“五督”( 督政府部门、督帮扶、督签约医生、督专干、督政策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扶贫监督检查行动,重点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健康扶贫政策落实、各医疗机构“组团式”帮扶、4+1签约医生履职尽责(4+1指市、县、乡、村四级签约团队和健康专干)、“一人一策、一病一方”帮扶措施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宣传等5个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报请相关部门进行问责,坚决整治存在于健康扶贫领域的敷衍塞责、不严不实、形式主义等问题,确保健康扶贫过程扎实、结果真实。具体责任领导带队每半年督查一次,每次填写《健康扶贫先锋行动“五督”工作任务考核表》,面上统筹协调由副局长张学同志负责,具体工作方案详见附件3。

牵头责任领导:谢忠斌

肃州区、金塔、玉门具体责任领导:王红

责任科室:职业学校卫生监督科

责任人:韦香菊

瓜州、敦煌、肃北、阿克塞具体责任领导:张学

责任科室:医疗卫生监督科

责任人:韦香菊

先锋行动四:医疗服务和不合规收费检查。

组织各级监督机构对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服务和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抽取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病历,查看医嘱、病程记录、护理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检验报告等,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是否有不规范执业,医疗服务质量低下,影响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看病的违法违规行为存在。核对收费清单,对照《酒泉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手册》收费价格目录中核定的收费名称和标准,检查医疗收费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容、价格规定收取费用,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有无分解项目、重复收费,有无对已取消的项目仍继续收费,有无不按标准计价单位收费,有无不按实际服务数量计算费用以及只收费无服务或少提供服务等行为和现象。通过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规范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合规费用控制为零。

具体责任领导:张学

责任科室:医疗卫生监督科

责任人:张焱

先锋行动五:七知晓宣传行动。

落实省卫计委《关于做好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甘卫发宣传函〔2017〕880号)精神,重点围绕《健康扶贫群众看病“七个知晓”》和《甘肃健康扶贫顺口溜》展开宣传,利用患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日、无烟日、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集中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提高社会各界对健康扶贫政策的知晓率,更好地推动各项健康扶贫政策的落地实施。加强入户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看得懂、听得明白的方式,深入宣传解读健康扶贫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知晓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求助等各项医保报销政策,在看病就医时能正确选择就医途径,不断增进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加强阵地宣传,通过悬挂横幅、酒泉卫生监督网发布相关政策等,做到宣传报道有文字、有图像、有声音,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具体责任领导:牛宝东

责任科室:公卫科

责任人:陈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监督机构党组织要把健康扶贫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党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形成推动健康扶贫的工作合力,确保健康扶贫先锋行动顺利实施和健康扶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监督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谋划,抓好落实,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贯彻落实五项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全面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至2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合规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不低于85%,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城乡参保居民患50种重大疾病在大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免收押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设起付线, “一站式”结报等惠民政策落实,切实履行好卫生监督在健康扶贫中的职责。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级监督机构要理清健康扶贫行业职责,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靠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结合正在开展的“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问效,扎实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市县(市、区)卫计局综合监督所要加强人员培训,细化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五督”行动,强化监督结果应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和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人和事,按照脱贫攻坚工作问责程序进行问责;一般性问题,及时反馈健康扶贫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对履职不到位、任务未落实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监督所要建立健康扶贫先锋行动“月报告、季分析、半年小结、年度总结”制度和重点工作月通报制度,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分析、每月通报,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市综合监督执法局。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附件:1.基层用药安全保障行动工作方案

          2.干部包抓政策落实行动工作方案

          3.监督检查“监督”行动工作方案

          4.医疗服务和不合规收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

          5.“七知晓”宣传行动工作方案

酒泉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2018年7月17日

酒泉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2018年7月17日印

市局医疗服务、不合规收费检查方案.doc

市局基层用药安全保障行动工作方案.doc

市局干部包抓政策落实行动工作方案.doc

七个知晓实施方案.doc

市局监督检查“监督”行动工作方案.docx

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包抓干部工作考核表.xls

健康扶贫先锋行动“五督”工作任务考核表1.xls